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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积金提取条件政策,2018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11-21 12:59:04  郑州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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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具体如下:

1、进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

2、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购买二手房: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①购房合同;

②住房贷(借)款合同;

③住房抵押合同;

④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

⑤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患重大疾病

(一)医疗证明

1.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2.医院治疗费用发票;

3.职工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二)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3.提取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

租房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身份证;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承租商品住房,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四)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和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五)法律法规确定的其它文件。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部分提取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3)建造自建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5)大修自住住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6)租房提取的
①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②租赁本单位住房的:
如职工租赁本单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没有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直接从工资中划扣的情况,须由单位办理集体提取。
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
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7)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
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
2.全部提取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以离休、退休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职工以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二、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
1.部分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2.销户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3.提取业务办理网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4.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中心各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有哪些?
1.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上述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模)、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若委托公证书上已写明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内容)可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3.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4.职工及其配偶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的,只能以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多套同时申请,以另外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应停止前一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
5.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则根据现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6.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或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深圳公积金提取政策新推两大利好,租房提取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同时上调,分别上调为65%和40%。

据了解,11月1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14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装修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上调为40%。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是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宽松的城市之一,实现了公积金“人人可提”。为最大化精简业务流程,节省职工办事时间,深圳直接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租赁合同及票据,职工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通过公积金中心与市产权登记部门联网核查,只要确认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就可以通过多个渠道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消费。

据了解,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还为职工提供了便捷智能的提取渠道,职工只需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微信公众号(sz12329)、微信城市服务公积金服务、12329服务热线自助语音、网上办事大厅、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自助终端等多个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消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等4类提取业务。

据统计,自2011年9月深圳市公积金提取业务上线以来,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累计提取公积金1040.04亿元,其中租房提取资金288.91亿元,占比27.78 %,是国内大城市中公积金租房提取资金最多、占比最高的城市;累计提取2384.03万笔,其中租房提取1030.61万笔,占比43.2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正研究推出按月还贷便民政策与技术措施,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未来有望申请按月自动转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这一最新政策动向。该中心表示,对通过按揭在广州市购房的职工而言,届时的提取周期可缩短至一个月。

今年举行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谭石力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研究,日前对这一建议作出答复。

广州公积金提取率高于其他一线城市

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广州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提取周期的设定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除满足缴存职工的提取需求外,还要有资金储备用于向购房资金不足的缴存职工提供低息贷款支持。而在资金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提取总额与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额成反比。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的提取政策相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其他城市都宽松很多,例如:在提取情形方面,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广州市可以提取;在提取频次方面,职工非按揭购买住房的,广州市的规定是在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内可每半年提取一次;在可提取额度方面,职工按揭购买住房的,在广州市可以提取首付款。相比较,上述政策都比全国的其他一线城市要宽松。

公积金中心介绍,宽松的提取政策导致提取资金过多,2015年广州市的提取率为77.24%,全国其他一线城市的提取率均远低于广州。

购买广州市以外住房

提取公积金仍需提供原件核查

公积金中心透露,待按月还贷业务推行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均可申请按月自动转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

不过,公积金中心称,对于购买广州市以外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暂时还是不能做到自动转账或网上办理。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广州市以外的房产信息暂未实现联网共享,缺乏查询渠道和手段,难以核实购房行为真伪。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职工每次申请提取时均需提供房屋资料的原件用于核查。
“新版”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提取条件进一步的放宽。送审稿中首先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与现有版本提取的条件相比,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用途,同时在公积金用作房租方面进一步放宽,原有版本对支付房租用途的规定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而可以提取配偶租房公积金则更进一步扩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高于工资12%

  《条例》在第十八条缴存额计算中提到,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时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对于缴存的基数的规定则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原《条例》规定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双方应该缴存的额度。不过,对缴存比例的规定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本次《条例》内容较原《条例》在缴存额计算上有了新变化,计算方式更为明确清晰。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准或不准贷款的决定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条例》中规定的10日,显示出公积金的申请处理更具效率性。

  新增保值增值新规 可购买地方政府债券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处理上做出新规定,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除了以上的变化,《条例》还在规范缴存政策和机构设置、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执法水平等方面做出调整。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相关内容的调整,易居研究院 严跃进认为,《条例》扩大了公积金使用的覆盖面,能使跟多人享受公积金政策,为后续公积金扩大缴纳来源提供了便利。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保值增值处理,可以放大其增值空间,弥补公积金提取和使用额度的不足,体现了政府对后续公积金多渠道获取增值空间的改革思路。

  截止今年7月底公积金缴存总额8.31万亿元

  据了解,现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为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十余年后再现调整,本次送审稿最终实施后,旧版本将同时废止。

  来自住建部的说明称,2002年《条例》的实施,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对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据悉,本次住建部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的立法目的即是为了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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