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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明住房公积金“公转商” 贴息贷款政策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9-12 16:18:46  厦门公积金查询


2018年三明住房公积金“公转商” 贴息贷款政策
    记者从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明住房〔2016〕10号)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住房〔2017〕5号)规定,从2017年7月31日起,我市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性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采用公转商贷款,既能使借款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惠,也能缓解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紧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会一直开办下去吗?何时停办?根据文件规定,在公转商贷款开办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部按照公转商贷款发放。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低于85%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办公转商贷款,同时恢复正常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公转商贷款正式开办前受托银行已受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可选择转为公转商贷款或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选择转为公转商贷款的,只需到受托银行面签《三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告知书》,并按照受托银行要求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即可,无需重新提交借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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