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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7-26 15:36:01  厦门生育保险


厦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五险”变“四险” 待遇并不减

  2017年刚开年,社保领域就有一件大事发生——邯郸等全国12个城市将试点实行生育保险纳入医保,这意味着,在这些试点城市,人们常说的“五险”将瘦身为“四险”。北京虽然没在首批试点城市当中,但这项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按照人社部的计划,2018年将在全国推广实施。而北京市的《“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将加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政策研究。

  12城市首批试点两险合并

  这项改革的草案是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试点方案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都独立运行了很多年,为何突然提出要将两者合并?对此,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做草案说明时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尹蔚民还强调,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职工建立的,“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指的就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个不难理解,除了职工之外,居民社保本身就没有生育保险这一项,所以这里所说的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针对的都是职工社保。

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领流程: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www.xm12333.com/),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 《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市区分工: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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