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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3 09:30:06  重庆生育保险


贵阳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一、门诊费用。由本人先垫付,产前检查费在妊娠终止后60日之内报销,其余门诊费用在结帐后30日内报销,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或本人到缴费的医保中心申报结算。
1、产前检查申报资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原件备查 ) ;
(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出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医院收费发票原件(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4)报销配偶的费用时还应提供劳动保障所或居委会为参保职工配偶出具的无业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计划生育手术申报资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原件备查 ) ;
(2)参保单位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申报人员是正常实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医院收费发票原件(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4)医院计划生育证明(证明做什么计划生育手术)(门诊病历本);
(5)报销配偶的费用时还应提供劳动保障所或居委会为参保职工配偶出具的无业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住院费用(仅指无业配偶,职工需刷卡)。由本人垫付,结帐后60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到缴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2)劳动保障所或居委会为参保职工配偶出具的无业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出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住院发票原件(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5)出院小结复印件(注:须加盖就诊医院章);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诊疗项目、药品项目的名称、用量、次数及单价等),并加盖就诊医院章;
(7)出差、探亲、特殊情况的需参保单位出具证明。                                                           

注意:1. 所有报销发票需明细化(明细清楚)。 
2. 报销药费需提供处方( 每个药品均需分别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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