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吗?两个养老保险账户该如何合并
异地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吗?两个养老保险账户该如何合并
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两个养老保险帐号,可以合并吗?
依据国务院的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总结可简化成:不能在北京领取,武汉的养老保险关系要保留,同时可以再北京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到退休的时候,可以把北京临时账户的钱,转移回武汉,并在武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异地参保能合并保险账户吗? http://www.At317.com
朝阳区张女士:我是武汉人,在武汉工作了26年,一直在交养老保险,但我老公是北京人。今年,我来到北京工作,北京的公司也帮我交了养老保险。请问,我的养老保险可以合并账户吗?我退休后,能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吗?
市社会保障局:您属于外埠户口人员,依据国务院的规定,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个人同时买了两份养老保险,其账户能否合并?
周女士称,其女儿在某公司上班,以前单位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其女儿自己买了一份。现在单位又给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这样两份养老保险账户能否合并?
据武汉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像周女士女儿这样的情况两份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合并,同时账户上的钱还可充抵保费。
一个职工同时拥有2个养老保险账户怎么办?公司倒闭后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减员手续,职工在新单位能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具体事例,解答了这两个问题。
案例一:陈女士,2000年以前,在仙游县某企业工作,该企业曾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2000年,该企业倒闭,陈女士在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2004年,陈前往泉州工作,户口也随之迁往泉州,新单位也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现在陈女士在莆田和泉州都缴纳养老保险费。陈女士希望以后就在泉州缴纳养老保险费,问莆田的养老保险账户怎么处理?
答: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现职工因在多个单位就业,重复参加养老保险,要及时妥善处理。陈女士首先应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将原在莆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泉州社保机构,对两边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部分可选择保留泉州缴费部分,将莆田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采取部分退还本人或合并计算的处理办法。
案例二:林小姐,曾在福州某贸易公司工作,参保8年。2004年6月,原单位倒闭后,没有替其办理养老保险减员手续。2005年,林小姐重新就业,现在的新单位要为林小姐办理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有关规定,对由于单位倒闭,没有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减员手续,可视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关系。因此,无法办理减员手续的员工,再就业之后,无须减员手续,新工作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增员手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交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