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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长治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1 10:28:12  成都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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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个人缴纳比例。
  
  2016-2017年长治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医疗保险的影响
  基数高低对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上。政策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的部分组成,具体的划入比例由各地规定,通常按职工年龄不同分为不同划入比例,与缴费基数相乘得出每月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如果缴费基数低,划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
  
  长治市2016-2017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社会保险每年可调整基数是4月。
  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2016-2017年长治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月工资是3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1800元--9000元。如果职工的收入月平均额(工资)低于最低额(1800元),按照最低额(1800与元)缴纳社保;如果职工的收入约平均额高于最高额(9000元),按照最高额缴纳社保。


2016-2017年长治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长治市社保缴费最低基数


    长治市2016-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标准
  首先明确一下公司与个人是作为两个核算实体的。个人要单纯的多。概念如下:
  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2、计入企业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数与个人工资总额是不同的范畴 。 计入成本的企业工资总额(含工资,奖金,津贴等)含社保基金(养老基金,退休基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及为离退休职工支付的医药费和各项经费等福利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 个人工资总额一般为工资、奖金、津贴,减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为实发工资总额。这里的个人工资总额是企业核算的基础。
  3、公司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承担保险费用是否也列入公司工资总额中? 答案:是的。
  2016-2017年长治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工伤保险的影响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享受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伤残补助待遇(如按月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通常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基数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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