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退休人员加工资消息,2017年宿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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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算。
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到,本月起,宿迁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停止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全部改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社会化发放的对象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根据《宿迁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宿政发〔2016〕81号)文件精神,社会化发放的项目主要包括改革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退休(退职)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补贴(生活补贴),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历年调整的养老金,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改革性补贴等其他项目从原渠道列支。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本级2018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已经全面到位,这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纳入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告别了我市20多年的机保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市还将会同老干部局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对2016年9月以前应发未发的退休费由各单位负责补发。同时,退休人员还需注意,在收到养老金后,如发现待遇总额有不对之处,需要及时与单位联系,核对信息。确实有误,由单位统一向社保机构申请调整。
2016宿迁城乡退休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据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根据江苏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相关规定及按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作适当提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地区范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更好地惠及民生。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莉
为什么2016宿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未发布?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宿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及江苏省规定的政策进行执行的。虽然四月,国家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但是目前江苏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相应的宿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关政策也未出台。加上今年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纳入调整范围,因此调整工作变得非常复杂,需要做大量工作。政策制定完成后将尽快下发执行。
2016年宿迁城乡养老金计算方法
宿迁城乡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宿迁市自201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115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一直按照2000元/年标准缴纳城乡养老保险。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11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35/139=504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15+504=619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宿迁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