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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长春社保报销范围,长春社会保险报销比例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3 09:50:59  长春医疗保险


2017年长春社保门诊报销范围 ,长春社会保险住院报销比例2017。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509元;对符合当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军烈属、孤儿、纯二女结扎户,其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

  据市社保局医保科科长廖绍新表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全国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低于120元。国家逐年增加财政补助及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是为了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就医需求及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期:

  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只能在下一年度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参保人未缴交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自行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征收期外可办理参保缴费的人群,即可以中途参保的人群为新生儿、新落户居民及当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缴费的居民。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调整:

  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就医的,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院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也就是说,三级医院的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5%。
问:,长春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含) 60% 50% 40% 5000元至4.5万元(含) 65% 55% 45%
问:长春社区医保能够享受什么待遇每年200元钱,在长春... 答: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2016年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可能调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 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函求证,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 经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 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有业内人士担心,我国的居民医保已经出现了“泛福利化”倾向。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的缴费责任并没有相应提高,这给公众一种印象:居民 医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险。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有过财政投入与居民缴费同步增长的想法,却担心提高居民个人筹资会降低参保人 的参保积极性,影响参保率。

“只要是保险,都要精算,精算自然是中性概念。原来制度过度依赖财政,好像天经地义,这是不对的,因为社会保险必须精算平衡,不能把保险当福利。” 一位财政部人士表示,财政应该补贴居民医保,但不应该补贴到这样高的比例,未来应该降低财政补贴在居民医保筹资中的比例,“恢复到财政出一块,个人出一 块。”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属于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居民医保却采取了一些超出常规的政策措施,如自愿参保缴费、主要依赖财 政补贴吸引参保、定额缴费、不顾筹资能力过快提升待遇等。”王宗凡认为,在制度建立之初,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参保扩面、增强了制度吸引力,不过随着 全民医保的实现,特别是在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基金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应该充分认识到现行筹资政策的局限,逐步增加个人缴费的比 重,均衡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和负担。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认为,调整筹资政策应充分考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 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3:1。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过渡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汪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是需要一定限制,“因为我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的人数共约有八九亿,而财政资金有限,如果都靠财政,那么医疗保障的待遇很难提上去,而且长期看对财政的支出压力会非常大。”他认为,财政和个人分担比逐 步调整为1:1是比较合适的。

近年来,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体系。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吉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30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人员流动日益加剧,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现象十分突出。

由于过去吉林省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统筹层次低,就医地与参保地医保政策不同,使得吉林省参保人员负担较重,又加剧了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启动。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费用结算部、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异地就医管理部刘宏亮主任说:“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些治疗费用高昂的大病患者而言,不用再为筹措昂贵的住院费发愁,也不再为看完病报销往返奔波而苦恼。”

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6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开通了118家。省内异地就医审批登记19466人次,发生总医疗费用2.4亿元。

今年将扩大定点结算的范围 门诊慢性病将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目前,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运行比较平稳。

刘宏亮说:“省、市、县三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互通、互联,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时,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不转移医保关系、不降低待遇标准、不调整就医流程的条件下,可实现即时划卡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今年,吉林省扩大了定点结算的范围。刘宏亮说:“我们将在原有开通门诊,住院即时结算的基础上,逐步开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目前,吉林省各地参保待遇不一致,但我们结算平台要具备此项功能,争取参保人在A地的待遇都能在B地实现。”

此外,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功能在今年将继续升级和完善。“原来办理即时结算的人员如发生急诊,发生异地报销业务有部分人还要回到参保地报销。”刘宏亮说,“目前,吉林省有5个地区升级结束,变更、报销业务可直接在就医地医保局办理。”

探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

目前,吉林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跨省就医结算正在探索中。

刘宏亮说:“吉林省已经和海南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算,长春市、省直医保和海南医保进行结算,与省内异地就医办理方法差不多,参保个人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经办完以后吉林省把信息传到海南,海南医保会为吉林省参保人员垫付资金,吉林省会跟海南省医保进行费用清算。”

对于未来跨省就医结算,刘宏亮说:“去年年底,国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指导意见》,规划到2016年,全国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目前,吉林省正在等待国家统一部署。”

下一步,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同时,吉林省将加快统筹层次提高步伐,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全面推动吉林省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60号)规定,2015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6014元,月平均工资为4667.83元。6月23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破产企业一次性缴费标准将进行调整。

调整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

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4003.49元,下限调整为2800.70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www.at317.com

各参保单位可于每月22日后,登录长春医保网站查询征缴通知单,按征缴通知单金额,按时足额缴费。参保单位应按照长春医保网站公布的三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认真填写缴费备注信息。缴费金额和备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的单位,3至5个工作日到账后,参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按照长府办发200392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为2844.64元(含100元大额医疗费)。

此项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参保人员需在参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额缴费。

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15年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15年7月1日之后的(含7月1日)按照新标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属单建统筹,不设个人账户,不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一次性补齐。

补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每年按时交纳100元大额医疗费。

调整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标准

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按照《关于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长劳社200372号)文件精神,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至91783.94元,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的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此项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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