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社保报销范围,成都社会保险报销比例2017
2017年成都社保门诊报销范围 ,成都社会保险住院报销比例2017。
特殊门诊报销范围:
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第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
第四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一个治疗期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疗范围的医疗费用视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特殊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1、职工医保: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60元。
2、居民医保: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元。
特殊门诊报销条件:
1、已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医疗保险;
2、已经过特殊门诊审批。
特殊门诊报销资料: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资料。
特殊门诊报销流程:直接现场结算即可,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特殊门诊报销过程问题解答
一、糖尿病属于特殊病种吗?可以办理特殊门诊吗?办理之后能报销多少?
【回答】:根据规定,糖尿病属于特殊病种,因此糖尿病患者可以申办特殊门诊治疗。办理之后医疗费用视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二、成都华西医院特殊门诊疾病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如何报销?
【回答】:成都华西医院属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报销起付标准为500元,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疾病报销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人直接与医院进行现场报销即可。
三、刘先生,身患尿毒症,不知能否办理特殊门诊?尿毒症应该属于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办理特殊门诊后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结算是吗?
【回答】:是的,尿毒症属于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可以申请特殊门诊。申办成功后,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结算即可,详情咨询028-12333。
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解决成都市集体所有制企业等退休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新增部分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等两大医疗保险惠民新政策,解决成都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体所有制等企业退休人员没有医疗保障、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成人)、干燥综合症、硬皮病4种疾病不能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成都医疗保险民生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新政一】
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彻底解决
《关于解决成都市集体所有制企业等退休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规定,2010年12月31日(含)前,已在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且未参加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体所有制等各类企业退休人员,按照自愿选择原则,以通知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标准,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缴费金额分三种情况,一是2000年12月31日(含)前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一次性趸交医疗保险费7887元,趸交后不再缴费;
二是在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含)期间办理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有养老保险单位实际缴费年限或有企业工作的工龄视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趸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887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按照参保人本人养老金的8.5%和1%(个人养老金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费)的比例按月缴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继续缴费满4年后不再缴费。
三是在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实际缴费和视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人员,一次性趸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600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按照参保人本人养老金的8.5%和1%(个人养老金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费)的比例按月缴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继续缴费满4年后不再缴费。
参保人员从一次性趸交费用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
此项政策的实施,彻底解决了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成都市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是完善成都医疗保险参保机制的重大举措,惠及人群约15万人。
【新政二】
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成人)等4种疾病患者门诊看病纳入报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部分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成人)、干燥综合症、硬皮病等4种疾病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类病种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以上4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现行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
这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成都市首次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范围,有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对于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个人负担、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具有积极作用。 http://www.at317.com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92%
二级医院 90%
三级医院 85%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 89%(三级)
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2、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档次 缴费 卫生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档 100 65% 60% 55% 35%
二档 200 90% 80% 65% 50%
三档 300 90% 85% 80% 65%
学生 120 90% 80% 65% 50%
3、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50-59岁增加2%
60-69岁增加4% 例60岁87%+4%=91%
70-79岁增加6%
80-89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