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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流程,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6 09:38:28  北京公积金查询


2017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2017年最新北京公积金提取额度,成住房公积金改革最新政策,2017年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极大减轻买房压力,使劳动单位多年积累的福利转化为现实,那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呢?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十一)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相关问题】
问:此次放宽提取,明确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多少?
答: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问:此次放宽提取,为何将租住商品房提取限额定为1500元?
答:根据本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将本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限额定为每人每月1500元,如夫妻二人同时支取,每户每月支取限额为3000元。相比其他省市规定,目前北京确定的提取限额排在全国前列。
问: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额度是否能够累计、叠加?
答:租住商品住房且只提供无房证明的,职工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每季度提取额度不超过4500,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0。即:在账户中

 一、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租房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如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经审核无误,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职工需重新申请提取。

  (二)购买自住住房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大修、翻修自住住房

  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四)自建自住住房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自建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五)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因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提取时应根据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在扣除各项保险赔付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www.at317.COM
问: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不同,分十七种情况,以下是详情:
  1、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4、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6、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7、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8、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9、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0、职工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1、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2、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
  13、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4、职工因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5、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6)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16、单位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因单位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多缴或错缴,单位需以提取方式进行更正的情况,单位须事先向职工说明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经职工个人同意,向管理部提供说明材料,管理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管理部人员方可按照提取的程序办理
  17、职工死亡前没有办理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存折或卡,申请将公积金划入指定受益人银行储蓄卡的提取,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职工死亡前没有办理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存折或卡,申请将公积金划入指定受益人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正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正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正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储蓄账号,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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