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公积金缴纳基数,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比例
2016年东莞公积金缴纳基数,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比例
昨日,“中国·东莞”网站公布新版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起该办法将正式实施,并取代现行的2007版旧办法。
相比今年1月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的《办法》删除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要经2/3以上职工同意”的规定,而是规定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必须提供由具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单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请前一个月,利润明显下降的会计报表。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新规定
《办法》规定,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也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此外,新设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须办理缴存登记和设立单位账户,并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对于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办法》也给出了惩罚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其中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而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
对比2007版的旧办法,《办法》中增加了对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规定,即“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而下限则仍为“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一个单位只能定一个缴存比例
《办法》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提高,但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记者对比2007年旧办法发现,旧办法 “单位一般应确定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多种缴存比例的,不能超过3种”的规定则被删除,没有在《办法》中体现。
此外,《办法》还规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省、市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
单位亏损须会计师事务所出报表说明
对于单位公积金申请缓存或降低缴存比例的规定,新旧办法的变化较明显。2007版旧办法规定,单位申请缓存或降低缴存比例,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书、上年及近3个月财务报表等;今年1月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则要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要经2/3以上职工同意。
然而,此次公布的《办法》则规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均须向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申请;由具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单位上一年度及至申请前一个月利润明显下降的会计报表;以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已在单位公告栏公示7日的会议决议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影响其变化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等等。今年七月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也发生变化。那么你知道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是多少呢?
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缴存比例:5%—20%
缴存基数上限:23753元
缴存基数下限:1310元
月缴存额上限:9501元
执行时间:2013.7.1-2014.6.30
【补充说明】:
1、职工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2、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
5、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提高。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哪些具体规定?怎么开户、查询?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搜房网在此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1、是否所有单位都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能不能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暂不能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由职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缴存细则还未制订。
3、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1)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输入公积金存折账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站内的数据每月第一个星期更新一次);
(2)拨打建设银行电话95533,选择“8”——增值服务,再选择“2”——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身份证查询;
(3)携带《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及补登;
(4)携带个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到建设银行服务窗口查询;
(5)持有公积金龙卡的可到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查询。
4、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888888”或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最后六位数字;持有公积金龙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和公积金龙卡内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初始密码是一样的,在建设银行发出的密码信封内,由电脑随机生成。
5、忘记住房公积金存折密码怎么办?
可以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建行网点领取,不需盖章),到任何一个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6、能否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可以。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7、能否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可以。一年度调整一次,单位在每年调整汇缴期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先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然后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8、职工离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办?
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可封存在原单位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内;有新接收单位的,应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封存和转移手续详见http://www.dggjj.cn/bszn/GJ_bszn_jqtwzn.asp#jqyw1)
9、单位漏缴、少缴或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补缴。单位申请补缴时必须已为职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而且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
补缴需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塘厦、常平、虎门)三个办事处审核,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漏缴或少缴单位应自漏缴或少缴月份起逐月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不变的,按月缴存方式携带资料办理缴存手续。欠缴单位自欠缴月份起调整缴存比例,或欠缴单位补缴至缴存额调整月份时,应办理缴存额调整后缴存住房公积金。(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四种情形详见http://www.dggjj.cn/bszn/GJ_bszn_jqtwzn.asp)
10、职工如何反映企业没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职工可直接向企业反映情况,或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或(塘厦、常平、虎门)三个办事处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