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公积金缴纳基数,厦门住房公积金比例2017
2016年厦门公积金缴纳基数,厦门住房公积金比例2017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另外,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这次的调整期限为今年的7月1日起,到明年的6月30日。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4年度的5586元调整为6073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4年度的6983元调整为7592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这与2014年度一样。
此外,导报记者了解到,各缴存单位应按照上述规定,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月缴存额上限
厦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4年度的5586元调整为6073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4年度的6983元调整为7592元。
月缴存额下限
厦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与2014年度一样。
注意事项
厦门各缴存单位应按照上述规定,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根据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单位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月工资收入;
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月工资收入。
(二)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