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16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09月30日前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生育保险和(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视同为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单位参保和灵活就业参保两种身份转接,且连续缴费的,两种缴费期互认。
①从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城镇职工,凡是分娩前10个月连续缴费的,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
②从城镇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凡是分娩前10个月连续缴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享受。
就医流程
1、产前检查、产前并发症、中期妊娠流(引)产、分娩或产后4个月内并发症的就医流程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参保人员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1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1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注意事项:①女参保人员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见“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的服务范围选择2家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登记确定不得随意更改。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后的相关产前检查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孕产妇保健册(卡)》
结算流程:孕前期产前检查费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
注意事项:①女参保人员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挂号时,须主动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孕产妇保健册(卡)》。②在孕前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产前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2家生育定点医院中任选1家进行治疗或手术,发生的费用中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承担;需生育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生育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结算。③当月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④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之前挂号时告之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第四步:分娩及产后4个月内并发症(同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2、早期妊娠流产(自然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的就医流程
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市民卡、结婚证,选择1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进行确认。参保人员完成手术结帐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www.At317.com
注意事项:参保人员计划生育手术后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外的妇科和其它疾病的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付。
第五条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申领流程
携带材料:申领生育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院小结复印件;⑤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申领流(引)产津贴的:①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②结婚证原件;③出院小结复印件或病假条复印件或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④本人的市民卡复印件(需先开通银行帐户功能)。
办理流程:女参保人员在分娩或流(引)产后一年内(分娩的需在产假结束后),携带以上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手续。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本人的市民卡。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缴费时间最低10个月
据介绍,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没有变化,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0.8%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新政适当降低了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门槛,原来需缴满12个月保险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下月起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0个月即可享受待遇。
另外,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门诊产前检查和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报销力度加大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其中,原来分娩限额为顺产1200元、助娩产1500元、剖宫产3000元;新政的分娩限额为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将产前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单列出来进行报销,不再混入分娩费用中,这一点对提升参保人的待遇也很重要。”生育保险科李宁滨科长说,新政把生育并发症增加到27种,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而原来是1%。据悉,目前南京生育保险的营养费是325元,下月调整后将涨到650元。
值得提醒的是,参保女职工首次因生育保险就医时,要在医院前台进行生育保险登记,以后每次就医检查时要带社保卡。如果想到外地生孩子必须先到医保中心备案。不登记不备案,发生的费用则不予报销。
特别提醒: 今年是奥运年,选择在今年生宝宝的女职工也特别多,据统计,今年1~5月份,医保中心已为8020人报销了生宝宝费用。那么下月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准妈妈们”生育该如何就医?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1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1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①在孕前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2家生育定点医院中任选1家进行治疗或手术。②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并发症治疗或流(引)产前挂号时告知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①在孕后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或手术。②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并发症治疗或流(引)产前挂号时告知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四步:分娩及产后4个月内并发症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
注意事项: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分娩住院或并发症治疗前挂号时告知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