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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额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23 20:24:25  杭州公积金查询


2016年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额度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为: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6%下调至1.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

  2015年8月26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2015萧山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1、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仍为0.35%。

  2、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仍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3、2015年8月26日(含)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之前发放的未到期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点击进入:2015杭州萧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

【2015余杭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1.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2.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点击进入:2015年杭州余杭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2015桐庐县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1.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6%下调至1.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

  2.自2015年8月26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
杭州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 2015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出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商品房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其他类:

  杭州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杭州购买公有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杭州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杭州拆迁安置公积金贷款条件

  杭州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新政策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贷款材料

  职工应按购买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

  贷款额度和利率

  3月1日起杭州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一)贷款额度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8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含单位补贴,下同)以下的为5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上的为80%;

  2.非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70%(但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仍为房屋总价的80%),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下的为50%;

  3.单方职工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上的为70%(但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仍为房屋总价的80%)。

  (二)贷款利率

  自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0%。

  特别提醒: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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