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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范围及办理手续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30 11:55:17  郑州医疗保险


郑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范围及办理手续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

  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异体器官移植;4、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5、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6、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7、心肌梗塞型冠心病;8、高血压病Ⅲ期;9、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新功能不全(新功能Ⅲ级);12、结核病;13、精神分裂症;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甲状腺功能亢进17、强制性脊柱炎18、肺间质纤维化19、帕金森氏病2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1、血友病22、丙型肝炎。

  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为前三项。

  门诊慢性病办理手续:1、参保人任选一家一类或二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规定病种诊疗定点医院,携带医保卡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填写《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提供近期在二类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相关检查材料。体检并经专家鉴定合格后发放《门诊规定病种就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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