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62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乌鲁木齐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62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较去年提高了260元。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19日结束。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执行。2013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新参加工作和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
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包括两个分中心)已有5668个单位,62.7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3.21亿元,归集率达到86.4%,覆盖率达到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