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个人社会保险征收比例
昆明市个人社会保险征收比例
参保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比例 单位金额 个人比例 个人金额 合计比例 合计金额 执行时间
养老保险 1769 20% 353.80 8% 141.52 28.00% 495.32 2012年
医疗保险 1675 10.0% 167.50 2% 33.50 12.00% 201.00
大病救助金 16.74 1.00 0.00% 17.74
生育保险 1769 0.90% 15.92 0.00 0.90% 15.92
失业保险 1769 2% 35.38 1.00% 17.69 3.00% 53.07
工伤保险 1769 0.5% 8.85 0.00 0.50% 8.85
合计 33.40% 598.19 11.00% 193.71 791.90
注:该表格数据以最低缴费基数为例计算,仅供参考,实际发生额以当月客服社保费用表为准
◆ 参保资料
1.个人照片8张1寸,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新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户口册复印件两份(包括:户主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2.城镇户口需提供失业证,云南省农村户口提供农民工服务手册(云南省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服务手册可由我公司代办),云南省以外农村户口提供农民工服务手册或失业证。
3.以前缴纳过养老保险者提供:①五华区社保局投缴者提供:已盖封存章,记录清晰印章齐全无涂改,有效的养老保险个人手册;②五华区社保局以外投缴者提供:社保转移单(一张半)、个人账户电脑打印单(一张)、有效的养老保险个人手册(一本),(需要先到我公司客服部取得“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函”,到原投缴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
4.在昆明市缴纳过医保者提供:医保卡复印件;在昆明市以外投缴医保的,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金信公司提供),填好后交金信公司客服部。
5.在云南省缴纳过失业保险者应办理转移手续,相关资料根据当地失业保险科的要求提供,具体包括:《失业保险转移单》(由金信公司提供)、身份证原件、合同原件,转移办理完成后交云南金信公司客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