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国前48年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待遇问题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姥爷是1948年参加工作的,但是退休后到现在在医疗报销问题上从未给报销过,我先知道咱们省对于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的老工人在医疗,住房,工资等问题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谢谢。
答:你好,欢迎登录吉林省12333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网。
由于不清楚你的外公是属于退休还是离休,所以暂时无法为你做进一步的回复,希望你能够理解。
所谓“离休”就是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从事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以后—直拥护共产党、坚持革命的干部。
如果你的外公是属于离休人员,那么老人家的待遇问题应该归老干部局管理。如果是退休人员,你可以到白山市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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