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伤保险津贴上调
昨日(15日),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保局获悉,石家庄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上调120元至180元不等,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亲属抚恤金也有所提高。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月底前补发到位。
据悉,此次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对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低于140元、120元。(记者李国静)
编辑:新宇
【出处:石家庄都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