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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林模式透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0:59  长春社保补缴


  刘志林是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一名下岗职工,一家四口中除妻子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他、女儿和侄儿都没有医保。去年,他成为长春市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的第一位申请者,一家每年只要缴纳720元,就可享受到人均最高支付额度为4.5万元的住院医保待遇。

  作为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的省份之一,吉林省于2004年着手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2006年在长春市等19个县、市启动试点,到今年底已覆盖60%城镇应参保居民。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我国发展卫生事业迫在眉睫的任务,也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题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旨在将我国目前尚缺少基本医疗保障的2.4亿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城镇中小学生、儿童、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未就业的残疾人等人群纳入国家保障体系。

  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层面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对于先行试点的吉林省来说,其在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道路上的很多经验和挑战,都对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普遍借鉴意义。

  吉林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柳松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缺少借鉴模式的前提下,吉林坚持通过试点逐步化解改革中的矛盾,经过三年多时间,逐步摸索出一套“吉林模式”,保障制度在全省稳步推开。

  “低水平,广覆盖”是吉林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的基本思路。柳松说,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个人筹资能力较弱的实际,吉林省在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确定上坚持定位分类、低水平起步,如保障水平最高的长春市,按每人每年240元筹资标准,最高支付额为4.5万元,而第三类的42个统筹县或市的筹资水平为150元,最高支付额为4万元。

  财政补助机制,是确保吉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吉林省规定,地方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人员均给予了40元的参保补助,并对城乡低保人员、城镇贫困残疾人、贫困老人、学生儿童、下岗失业人员予以不同标准的重点补助。

  在各项制度保障下,吉林省三大基本医疗保障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今年吉林省已经有1162万农民参合了新农合,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82%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总和也接近750万,覆盖了全省62%的城镇居民。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宫晶瑛说,随着三大基本医疗保障网的不断完善,吉林省已经开始着手解决三张网的“无缝对接”问题,消除尚未纳入保障范围的“真空地带”,并探索建立这三张网与城市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的相互衔接。

  她介绍说,吉林省正在探索解决一些尚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边缘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包括部分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以及一些身份不明确或处于身份转换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

  此外,吉林省还在探索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与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的“全面衔接”问题,满足城乡特困人群等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

  宫晶瑛说,在完善保障体系的同时,吉林省也开始着手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强药品供应管理,满足基层百姓看病需求。

  根据吉林省的规划,2009年吉林省将力争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全覆盖。

  对此,宫晶瑛说,尽管距离实现全民医保目标越来越近,但要清醒看到当前的医疗保障水平仍是很低的,城乡居民享受的报销比例也有待提高,除了依靠政府更多投入外,也迫切需要更多地区积极探索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新经验和新做法,解决制度建设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记者 韩洁 郎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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