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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0:59  长春工伤保险


  按照全省就业工作会议部署,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4号),现就2009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工作目标任务

  2009年,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鼓励全民创业和扶持就业的政策措施为主线,以引导和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发展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和创建创业型城市为载体,实行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并举,推动完成年度城乡就业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是:实现创业培训5万人,其中1万名成功创办微小企业,直接带动就业5万人;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项目不少于25项,直接带动20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完成3个国家级、9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培训体系和服务体系。

  二、加强高校毕生生创业就业工作

  由教育部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 “创业助我行”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内的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创业培训补贴,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政策。

  由妇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活动。选择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实践场所,提高女大学生的创业和就业技能,提升创业、就业的成功率。

  由共青团、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宣传”活动。选择若干名本省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组织校园巡回演讲,有关部门提供现场政策咨询服务等,以互动形式宣传创业先进人物,交流自主创业的成功经验,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掌握创业知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的专门窗口,对有创业愿望的应届及历届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针对他们创业的不同需求及困难,协调提供相关服务。

  三、推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工作

  以工会为主,围绕培训、帮扶下岗职工、困难职工,通过开展“五一创业”等行动,促进转岗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以团省委为主,采取“一助一”帮扶形式对有创业愿望的青年给予创业指导,扶持和推动青年走创业之路。

  以妇联为主,围绕全面提升女性综合能力和创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对女性进行创业技能、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以残联为主,围绕构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打造“吉林妙手”盲人按摩绿色品牌,完善三级盲人培训网络,畅通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通道。

  以省军区为主,通过开展“民兵预备役创业工程”等活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广泛开展创业活动,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培养养殖、种植能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

  民委、司法、计生等部门要针对少数民族和特殊群体,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门路帮助创业和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在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设立项目展示区,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大会,开展“大篷车”送项目到基层等活动。

  四、积极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

  1—2月份,在全省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和帮助、支持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进城务工、就近转移,我帮你办”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活动。集中进行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开展技能培训、送岗位、送信息、用工双方对接交流、维权服务、以工代赈、返乡创业扶持等系列活动;完善和落实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有关政策。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通过项目展示推介等方式,搭建创业平台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4月上旬,组织召开农民工返乡创业现场会,总结推广舒兰、延吉等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经验,推动劳务经济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4、5月份组织全国或全省优秀农民工分成2—3个演讲团,深入基层进行演讲,组织编排一些与农民外出务工相关的文艺节目,通过现身说法寓教于乐,动员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致富。

  在“五一”前后,由省领导带队,到省外和省内走访慰问我省输出的农民工和返乡创业人员,鼓励农民工和返乡创业人员在本职岗位创造佳绩。

  9月末,在全省层层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得全省技术工种竞赛前10名的农民工,授予“工人技师”称号;建立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机制。

  五、强化创业培训工作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万名小老板培训促创业工程实施方案》,授权认定百家专业培训机构分别承担1700期培训任务,培养百名专业创业培训教师,培训和指导各类人员创办微小企业,面对面解决教师和微小企业小老板在创业过程中技术问题和后续服务问题。

  提高创业培训师资水平,组织教师提高班和创业实训师资班,推荐50名优秀教师作为省高级创业指导师,并协助国家做好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全省优秀教师、培训师教学示范课,提高现有教师、培训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在大学和职业学校中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提升大学生和职业中专及农村劳动力创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一期IYB教师培训班,探索和指导20个微小企业开展扩大自己企业试点。

  全年评比表彰100名优秀教师、100名优秀创业学员(小老板)、100个优秀创业培训机构,推进创业培训深入发展。

  六、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围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目标,组织试点城市完成以建立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健全创业培训、构建创业服务和健全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工作任务。

  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制定以重点反映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创业情况,突出城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及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国家及省级创业型城市具体量化指标,确定考核评估办法。

  四季度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成果,促进全省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管理

  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创业带动就业日常工作,每年至少调度两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评估体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推进本部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注重协调配合,切实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创业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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