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长春长春工伤保险

吉林高速路保险招标为何流拍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0:59  长春工伤保险


  7月14日,吉林省内的《新文化报》以《高速公路保险招标 遭保险行业抵制》为题,报道了7月12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工程保险招标一事。据报道,现场只来了四五家保险公司,且没有保险公司递交标书。高速公路建设局方面视所有保险公司放弃投标,宣布此次招标流拍。
  
  出现这种情况,在国内比较罕见。
  
  吉林省高速局:人为阻挠流拍是违法
  
  
“这次保险公开招标的标的一共有5个路段,共55亿元的工程,保险金额达1700多万元。”吉林省高速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据记者了解,在招标会前的7月8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发出工程保险招标公告。同日,省内各保险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月10日下午,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及10家保险公司的代表聚在一起,针对此次招标召开紧急会议。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张兵说,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制定的标书,违反了保监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决定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去投标。

  7月11日,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下达紧急通知:“因为7月12日为招标最后期限,时间紧迫,此次高速公路建设保险招标书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有关保险法律的规定,经省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和征询意见,决定各公司一律不得参与7月12日高速公路建设保险投标活动”,从而出现了7月12日保险招标会上流拍的一幕。

  招标会后,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明确表示,人为造成流拍是违法的。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局计划处曹处长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曹处长认为,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这样人为阻挠此次招标活动,是违法的,该局会找律师咨询,必要的情况下将提起诉讼。

  同时,有保险学术界著名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地方保险协会企图垄断市场价格的表现。

  吉林保险业:属于行业自律行为

  吉林保险业的一位权威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绝对不会恶意抵制保险招标,但我们更不能违规经营。”

  他介绍,7月8日招标公告发布起,吉林省各家保险公司对招标文件做了仔细研究,均认为该保险招标项目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不计免赔额和支付代理手续费等方面,较大程度地违反了保险法律法规。参加招标即违规,科学报价即流标。

  他具体分析到:“招标书明确提出‘招标人按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并规定了投保控制价格的上限:‘投保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列投标价的上限,否则,则视为该投标价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规定的招标价上限,低于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纯风险损失率表》规定的下限。”

  据他介绍,“标书中将正常应加费的除外责任,设为减费之后除外责任;同时取消了免赔责任。”如果按照标书中的条款费率,肯定会被监管部门处罚。而且,这样的条款费率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分保不出去,也就是说直保公司的风险不能转移出去。

  此外,这次招标中没有提供保险标的的具体资料。“这次是5个路段一起打包招标,但与这些路段有关的水文地质、气象数据等资料却都没有提供。”

  他介绍,招标文件中“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期至少9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而开标的截止日是2008年7月12日,9天前应该为7月3日,但此时的招标文件还没有卖,所以实际上是“不需要”,对此高速局“也根本不予澄清和解答”。

  “这一次招标操作太急,准备工作比较仓促,做得不够专业。”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主动与省保险行业协会联系,要求行业协会代表会员公司组织自律和协调。省行业协会代表两次前往吉林省高速建设局进行协调,但未得到积极回应。为防范经营风险,保证投标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省保险行业协会经征询各公司意见,决定各公司一律不参与7月12日高速公路建设保险招标活动,待招标人对招标事项调整至符合保险法律法规后,各财险公司再参与该招标活动。

  针对“垄断说”,该人士强调,这次事件整个过程中,保险行业协会根本就没有提出价格要求,因此谈不上价格垄断和行业垄断。他认为:“这件事应该属于一次行业自发的自律行为。”

 

  据记者了解,近几日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与省高速建设局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高速建设局方面表示,将继续与协会协调,并请协会提出相关书面建议,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据了解,双方目前已达成一致,在不违反保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高速公路的招投标仍然将正常进行。而且,高速局方面特别表示:“肯定会与本省的保险公司合作。”

  此外,吉林保监局有关领导向记者明确表态:“第一,我们一直高度关注此事,随时了解情况,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一定会及时介入,迅速处罚。第二,不论是本地的保险公司,还是外地的保险公司,只要违规操作,都要严肃追究处理。”

  据了解,相关情况已上报中国保监会。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