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辽源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准备开展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经过前期调查测算、草拟方案、召开讨论会征求省厅工伤处、省医保局的意见后,形成了《辽源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批复(吉政函[2010]46号)批准发布,市政府于4月5日正式下发,今年5月l日起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
为确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辽源市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一是制定配套政策。在《辽源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起草了《辽源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共分11章47条。细则用于指导规范工伤保险申报登记、基金征缴、工伤认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经办工作,并以市人社局文件正式行文,将与《实施办法》一并执行。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辽源市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将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工伤保险工作将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基金账户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辽源市在制度启动前已经开展了两个层面的培训:一个层面是各级经办机构;另一个层面是定点医疗机构。在政策培训上,印制了培训材料,对实行市级统筹目的、统筹内容、统筹后的工作流程、统筹后的各相关部门职责等进行了详细培训。三是改造应用软件。从2009年10月份开始,辽源市就着手进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应用软件的升级改造,筹资180万元与软件开发商共同研究适合市级统筹的应用软件。软件升级改造后,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和所有定点医疗单位将使用一个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现在需求调研阶段已经结束,进入开发阶段,预计年内上线。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卡通”,真正方便工伤参保人员就医。(黎纪峰 记者 王君开)
编辑:新宇
【出处:辽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