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展开
根据吉林省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养老保险统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敦化市2009年度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本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报名的申请条件及范围是:根据《关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实施意见》规定,属于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可以申请病退鉴定,非国有改制企业,如与集体改制企业、个体工商和国有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暂不纳入病退鉴定范围,不是因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如辞职、辞退、开除、劳动教养、服刑等原因)的人员,不能申请参加病退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病退鉴定年龄条件,即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申报时,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先天性疾病不属病退鉴定范围。申请程序和要求为:要求鉴定人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件2张,近期红色背景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被鉴定人是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被鉴定人需要提供连续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含15年)以上的证明。
按照吉省价收字[2002]32号文件规定,参加报名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鉴定费190元,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其辅助检查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据悉,本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时间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5月20日,需要申报的群众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社保科 刘慧莹)
编辑:媛媛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