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应提前几天提出书面离职报告
试用期应提前几天提出书面离职报告
发生: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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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咨询于2010-11-5 14:44:51
点击:831 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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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20多天,属于试用期没签定合同.2010.10.28日提出书面离职报告,到2010.11.05日公司以老板没批下来为由不让我离职.然后老板说起码要一个月的借口来拖我.现在我急着要去外省面试.如果明天就不来了,这样公司会以我旷工为由扣我工资吗?试用期提出离职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应该提前多少工作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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