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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社保提出辞职,公司拖欠社保提出辞职有补偿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1-24 11:41:36


1. 公司拖欠社保提出辞职有补偿吗

如果员工自己是主动辞职的,那么是获得不了经济赔偿待遇的,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作为企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来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这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说企业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只要是你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比如说劳动证明啊,或者是银行流水明细啊,等等之类的证明都是可以的,那么这个时候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可以解决,补交社保这样的一个争议。

在补交社保的过程中,由企业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应当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缴纳社保的过程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的,而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缴费比例,所以说个人需要补交的这部分费用,你自己应该还是要掏出钱来进行补交。

2. 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后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一个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公司拖欠社保提出辞职有补偿吗怎么办

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可以先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咨询政策,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大队咨询也行,如果企业很过分,可以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缴纳社保,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2、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其参保社保或以双倍月工资补偿,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又不以双倍月工资补偿的,员工可以到企业经营管辖地社保局、劳动局投诉。

4. 公司拖欠社保可以要赔偿吗

如果单位欠缴社保,我们可以这样做:

1.先去找单位综合科,提出让单位补交拖欠的社保,如果可以和单位达成一致那当然好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单位不同意补交,那我们可以进行第二步;

2.收集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工作牌 工作证 胸卡 工资发放记录 考勤记录 劳动合同等;

3.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保部门投诉,提出社保部门向用人单位追缴社保,单位不配合,社保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同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单位拖欠员工社保的处理方法,希望能给遇到此类烦恼的员工帮助。

5. 公司拖欠社保提出辞职有补偿吗合法吗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6)《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未缴纳社保而导致员工的利益受到损失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但对于这笔补偿会按劳动者所工作的年限以及还有工资的收入来进行确定,如果因未购买保险还无法报销医疗保险的,那么是可以让单位承担这笔赔偿的。

6. 辞职后能要求单位补缴拖欠的职工保险吗

首先,明确一点,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后,原单位就无义务也权再给离职员工缴纳社保。

原单位不停社保,若题主已有新单位,就要跟原单位协商停止缴纳社保,让新单位进行增员缴社保。如果题主在新单位工作,却是原单位缴纳社保,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一旦发生工伤,由于用工主体和缴纳社保主体不一致,工伤基金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题主的新用工单位将承担工伤赔偿,这对题主新单位极为不利,对题主来说也有损自身权益。

因此,建议题主与原单位协商停止社保缴纳。若原单位执意不停止,可选择进行劳务仲裁等办法解决。

7. 辞职了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社保吗

可以,单位不交社保就是违法的 可以和单位协商现金补偿 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交。

不过应该工资扣除部分仍然需要个人承担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8. 辞职后公司拖欠社保怎么办

1、辞职之前如果社保卡写的地址是您公司地址,可以跟您公司的人事说一下,等卡到了,联系你

2、如果着急领卡,您可以问下您公司给您办的社保卡是哪家银行的,然后您可以去那家银行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领取了。

社保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保卡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9. 辞职后公司欠缴社保

员工辞职以后,公司缴纳的社保是不能够退的,员工自己缴纳的社保一般的也是不能够退的。员工辞职后再去下一个单位工作继续缴纳社保,累计满足15年,到了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

万一员工在退休前不幸去世,也是只能退回自己所缴纳的本金,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已经进入统筹账户,也是不能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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