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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7-11 09:04:23


1. 佛山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

可以携带身份证,提取公积金资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也可以在手机微信一栏,城市服务公积金里面,填写个人资料信息申请。

2.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86年7月在中国注册成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23楼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3.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业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高明管理部随当地区属机关,下午14:30-17:30)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随着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量的大幅增长,需集中时间整理一周内大量的申报资料和本周的业务数据(即系统数据维护和检测,以确保资金的准确和安全),及处理一周内受理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每周五下午仅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所有业务咨询,其他业务暂不受理。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12329、12345

4. 佛山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对贷款额度、发放对象标准等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举措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非住宅不予发放贷款,住房贷款限制面积段,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产品不能贷款;

二是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降为30万元;

三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5. 佛山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网上办理提取流程:

提取划账续期(房屋首次提取需持资料到业务窗口办理)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我的提取”的“提取续约”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领取: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6. 佛山住房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不是国际节假日,正常上班

7.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我的提取——“无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8.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答:可以的

自由职业者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需本人按《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每月自主汇缴只适用于单位汇缴,自由职业者须采用委托扣缴方式汇缴,故开设时需同时签订委托扣缴协议。

9. 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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