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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来工医保怎么报销?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3:43:02  广州社保转移


【摘要】外来工流动性大,而医保政策在户籍、转移等方面又有诸多政策限定,所以对于外来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和报销一直是很多网友关注的问题。那么,广州作为外来人口聚集的一线城市,外来工医保报销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关于普通门诊以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条件和报销标准的详细介绍:

就医须知

1.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在其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2.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因参保人昏迷等原因不能出示的,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参保人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及1家其他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简称“门诊选定医院”)。在门诊选定医院门诊就医,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院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需办理选点手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定基层医疗机构、指定专科医院名单可在广州医疗保险管理网查询。

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具体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1.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55%、其他医疗机构4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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