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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社保基金保障局,江门市保险基金管理局
1. 江门市保险基金管理局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和死亡参保人遗属及时处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为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相关待遇或未处理个人账户的我市参保人,以及参保人已死亡但个人账户未处理的我市参保人遗属,尽快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并办理个人账户的后续处理业务: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曾在我省一地或多地参保缴费的,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及相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归集个人全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老金。
2.转移归集后仍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的参保人,如有符合《关于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规定的补充通知》(粤人社函﹝2012﹞1579号)规定的情形,可按照该通知规定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业务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业务,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规定延长缴费)的,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及相关规定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上述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其遗属可以向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退回个人账户。其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其遗属还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规定执行。参保人在多地参保的,遗属不得重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 江门保险协会
能,交强险的范围是全国性的。
3. 江门社保基金局
由于现在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会出现不转移也能重新交社保的情况。最好还是转移到新单位接着交,免得以后合并比较麻烦。办理手续: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本文来自网络
4. 江门市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
1.登录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
2.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3.进入“个人用户登录”界面后,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社保卡金融账号后六位和验证码”, 注意首次登录是888888,登录后修改密码;
4.成功登录后即可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界面,然后点击左侧清单列表当中的"生育津贴申请”,录入参保人"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后提交;
5.按界面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操作成功。
5. 江门市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所以只要缴纳养老保险,失业者死亡之后就可以领取丧葬费,有供养亲属的,就可以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6. 江门市保监局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安委办主任:林子瑜 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委办副主任:何宗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安委办副主任:黄永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百灵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林基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办公地址:江门市建设路59号二楼、三楼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jmsafe@163.com
7. 江门社会保险管理局
江门社保登记证年检需要哪些条件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的时限与费用是多少放心,江门将信息整理归纳好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办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材料
1、携带、当年已通过劳动年审的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每年的10月-12月为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期,单位年检需携带、当年已通过年检的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址
点击在线申办填报申请材料
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网上办结并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场领证件
办理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事窗口: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二楼社保服务大厅
8. 江门市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
1.登录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打开“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事业单位”-> "市社保局”) ;
2.点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3.进入“个人用户登录”界面后,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社保卡金融账号后六位和验证码”, 注意首次登录是888888,登录后修改密码;
4.成功登录后即可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界面,然后点击左侧清单列表当中的"生育津贴申请”,录入参保人"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后提交;
5.按界面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操作成功,点击这里可直达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