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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医保有大调整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3 09:31:02  重庆医疗保险


【摘要】重庆市近日公布的职工医保政策上,对重庆市职工医保做了很大的调整。包括:增加了4种特殊病病种;特殊病患者住院一年只需付一次“门槛费”;床位支付标准也有了改变。

20种特病病种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1型、2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结核病;血友病;重度前列腺增生;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骨髓增殖性疾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注:后四种为新增病种)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城镇职工参保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又将减轻!昨天从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下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区(主城区及双桥区)调整三项政策:调整特病住院“门槛费”、提高床位费支付、新增4种特病病种,预计一年为参保人减负1.4亿元。

特病患者住院

一年只付一次“门槛费”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80多万人,其中市级统筹区有230多万人。

“这次政策调整只涉及到市级统筹区的参保人。”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安石介绍,为了降低特病参保人员医疗费自付比例,对特病参保人员住院“门槛费”进行调整,目前执行的起付标准是:一级医院为400元,其中社区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640元,三级医院为880元;参保人员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每次均要支付住院“门槛费”,只是“门槛费”逐次降低1个百分点;而从下月起,在一年当中如果参保人多次住院,只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的一次住院支付。王安石称,仅这一项一年将为特病患者减负4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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