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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1年起住院结算可用社保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6 09:39:01  北京缴费明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从明年元旦起,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将从门诊拓展至住院,参保人员将告别医保“蓝本”,即医保手册,实现就医“一卡通”。不过需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首次住院社保卡和“蓝本”仍需同时出具。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社保卡住院持卡就医的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已准备就绪,明年1月1日起,社保卡不仅能在门诊应用,而且还将拓展至住院使用,正式取代医保“蓝本”。

  但由于参保人员首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仍需要与“蓝本”信息关联,所以在首次住院时仍然需要同时出具社保卡和“蓝本”,而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就只需要带社保卡就可以了,真正实现就医“一卡通”。

  同时,市人保局还提醒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社保卡应用系统的升级工作。

  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出台,包括“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在内的城镇居民已经陆续拿到社保卡,元旦起,他们也可持社保卡就医。

  据介绍,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后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须持本人社保卡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需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疑难重症患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满足基本治疗需求的,可转诊至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专科、中医及医保A类定点医院就医。儿童门诊可直接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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