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养老金资格验证的通知
[摘要]:2010年度我区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养老金资格验证工作即将开展,为方便离退休人员,本年度将简化验证手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户籍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验证手续,由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对碰数据进行验证。
二、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外的本区企业离退休人员,请于每年4-7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及《广州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可提供协助认证的机构办理手续后。
将上述协助认证表寄回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验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验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日后经证实符合领取条件,方可补发。
三、对于已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参保人员,不得同时申请城镇老年居民、农转居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否则将取消其领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