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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养老保险的缴纳还要继续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52:07  长春失业保险


【摘要】职工辞职后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失业期间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吗?因为失业而造成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个人账户会受到什么影响吗?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不在单位上班或上班不正常的职工如何缴费和建立个人帐户?

答:(1)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和在劳务市场存档案的人员,按上一年省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2)企业内待岗、请长假不发工资的职工按待岗或请长假前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24%缴纳,并按规定的比例建立个人帐户。

(3)企业职工在失业或因触犯刑律判处有期徒刑期间,企业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重新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原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合并计算。对触犯刑律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结算,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被单位除名、开除、解聘、中止劳动合同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答: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辞职、辞退、除名等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时再接续缴纳。职工中断工作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连续计息。

劳动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基本并老保险待遇?

答: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什么作用?

答:《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职工长期使用的用以记载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的证件,它是企业和个人缴费情况及将来计发退休养老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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