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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缴费比例再降 待遇水平不变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8 13:42:47  广州社保补缴


    广州继今年1月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后,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医保缴费调低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统一调低为0.4%,调低后参保人待遇不变。

    医保基金还有支付空间

    据悉,昨日劳保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各医疗保险独立统筹区(包括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以及广铁集团),同步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比例和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别调低1个百分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8%下调为7%,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4%下调为3%。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表示,失业保险进行大幅度调整后,当期肯定将入不敷出,需要利用节余,目前失业保险基金节余80多亿元。“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方面节约还有一定支付空间,收支方面未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所以此次在医保缴费费率方面也进行了下调。”

    工伤保险统一调为0.4%

    而在工伤保险方面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从原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统一调整为0.4%。

    《通知》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时间均自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崔仁泉表示,广州市已实现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全年可望为企业、个人减轻负担高达29.85亿元。据悉,政策惠及人(次)数共903万。

    另外,记者获悉,生育保险以及养老保险费率不作调整。

    缴费降低了,待遇水平会不会随之降低?崔仁泉表示,上述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减收社会保险费总额29.85亿元。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仍能够确保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发放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并且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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