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不足退休不必退保 暂存广州待政策衔接
“广西不接收,广州领不到,退休后该怎么养老?真想退保。”梁女士原籍广西,在广州务工多年,累计缴交养老保险已7年。昨日,因办理养老金流转手续遇阻,梁女士致电本报寻求帮助。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养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像梁女士这样的情况可将养老金可暂存广州,拿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转移。
年限不足无法“领薪”
梁女士是广州某公司员工,在文德一路小学做清洁工,已连续参保7年。“单位交了钱,我自己也交了钱。现在退休,养老关系没地方接!”梁女士日前通过本报了解到,广州已有专对外来工申领养老金的办法(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参保人员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办法》),“但我这样的情况,办法里没说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按照广州的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达到两个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1998年7月后参保,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达到退休年龄。对照梁女士所述情况,因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她无法在广州按月“领薪”养老。
暂存广州等待政策衔接
像梁女士这样的外来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该怎么办?就此,市劳动保障局养老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本月已开始实施的《非广州市城镇户籍参保人员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外来工。而依照省政府96号文规定,穗籍人员遇此情况,可无条件申请延缴;广东本省非广州户籍人员,退休前在广州已连续缴交养老保险满5年,也可申请延长缴费。
该负责人说,目前广州还不能接受外省人员的延缴,梁女士只能回原籍办理延缴手续。得知广西方面不接受梁女士的养老关系,该负责人坦言,养老金的全国转移目前确有不少障碍,因地方法规尚未建立,交接存在具体困难。他建议,遇有相似情况的外来人员可将已缴养老金“放心”留存在广州,只要衔接顺畅了,参保人只需拿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社保机构,随时可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