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办事指南(2010版)
一、广州城镇居民医保适用范围
个人身份 |
户籍条件 |
年龄条件 |
其他条件 |
所属参保登记部门 | |
中小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无年龄限制 |
具有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或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校学生 |
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服务机构 | |
大中专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无年龄限制 |
在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障 |
就读学校 | |
未成年人 |
广州市城镇户籍 ,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的城镇户籍,本市农场、蓝印户口。 |
﹤18周岁 (根据“计算至当年6月30日前是否满周岁”判断,下同) |
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包括入托儿童,不含“中小学生”或“大中专学生”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办理;重度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镇)残联部门办理;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各街道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余人员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何一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 |
非从业居民 |
男 |
18周岁≤年龄﹤60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或从业人员,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1-4级工伤待遇。 | ||
女 |
18周岁≤年龄﹤55周岁 | ||||
老年居民 |
男 |
≥60周岁 |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1-4级工伤待遇。 | ||
女 |
≥55周岁 |
“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行政辖区,以及广州大学城校区。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无工作单位的7至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享受国家定期补贴的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
本地宝贴士: “非从业居民”指哪类人员?
非从业居民是指男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的广州市城镇户籍无业居民,不包括正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广州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点击查看:2010广州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广州市社保年度一般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而此次通知专门对居民医保的社保年度进行了调整。
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一些在今年5月或者6月办理参保登记2010年社保年度的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其享受待遇的社保年度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张学文表示,对于按照先前社保年度规定办理缴费参保的,其2010年社保年度享受待遇的时间则提前两个月,即为2010年7月至次年的8月31日止。
人员类别 | 个人缴纳(元/人·年) | 政府资助(元/人·年) |
未成年人与在校学生 | 80 | 200 |
非从业居民 | 480 | 200 |
老年居民 | 500 | 500 |
三、参保登记办法
参保人或代理人可就近到本市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登记。
1、携带资料
个人身份 |
专项资料 |
基本资料 | |
大中专学生 |
其中,困难学生需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等级登记为一、二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
1、身份证件: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如属港、澳籍学生则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如属台籍学生则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如属外国籍学生则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 |
中小学生 |
其中,当年6月30日前年龄满18周岁并首次以中小学生身份参保的人员,以及非本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 ||
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以及老年居民 |
其中,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其中,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以及老年居民中 |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 |
还需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
本市低收入家庭成员 |
还需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中专学生提供复印件三份。 | ||
本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
还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
本市重度残疾人员 |
还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中专学生提供复印件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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