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南京南京工伤保险

江苏省吴江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土地换社保)政策问答(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7 08:57:01  南京工伤保险


申根国保险促销,详情咨询 0571- 
 

  31、原参加征用土地撤队的保养人员享受什么政策?

  答:按照《征用土地撤队人员实行统筹保养办法》的保养人员,原政策待遇不变,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月领取养老金总额不足220元的,政府给予失地养老补贴补足差额部分。

  32、原实行货币安置的已被征地人员享受什么政策?

  答:实行货币安置的已被征地人员,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的,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和政府给予的失地养老补贴。失地养老补贴根据不同征地时期的政策分别计算:

  (1)征地安置补助费领取标准为3390元的,由已被征地人员一次性缴纳保障费3390元,记入个人帐户,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领取养老金总额不足220元的,政府给予失地养老补贴补足差额部分。已被征地人员若不缴费,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和政府给予失地养老补贴月120元,月领取养老金总额为200元。

  (2)征地安置补助费领取标准为5650元、6984元或7200元的,由已被征地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保障费5650元、6984元或7200元,计入个人帐户,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领取养老金总额不足220元的,政府给予失地养老补贴补足差额部分。已被征地人员若不缴费,到达养老年龄时享受《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月基础性养老金80元和政府给予失地养老补贴月100元,月领取养老金总额为180元。

  (3)已被征地人员个人缴纳、记入个人帐户的保障费的余额可以继承。

  33、已征地补偿费实行组内分配的村组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怎么办?

  答: 1、按照该组所征用土地的比例,确定该组应参保适龄老人的比例,以此确定分配人数,由村组讨论分配到适龄老人。适龄老人由组提出,报镇、村初核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每年结算一次。

  2、2004年起,新征用地按《办法》的规定执行。按征地面积、人均农用地标准明确需要安置的人数,并按需要安置人数每人20000元的标准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由组提出分配到方案,记入到16周岁以上被征地人员的个人帐户。

  34、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来源有哪些?

  答:1、市、镇(区)两级财政补助、参保农村村民缴纳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

  2、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一次性划入的专项基金;

  3、按照经营性土地出让总收入的2%和工业性用地每亩600元的标准(暂定)提取资金,补充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不足;

  4、基金的利息;

  5、基金的增值收入;

  6、依照本办法收取的滞纳金;

  7、基金不敷使用时的财政划拨款。

  35、基金的管理?

  答: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不得拖欠、挪用或者侵占。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追回挪用资金,追缴非法所得;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浙江保险网】

社保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