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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08:57:01 南京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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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是如何缴费的?
答: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征缴,全额支付。参保单位一般在每年的6月25日之前缴清上半年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2月25日之前缴清下半年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在此期间一次性缴清全年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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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经办机构直接解交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市、镇(区)财政部门每年将本级应承担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所承担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12、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按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目前为身份证号码)及有关材料,为其建立终生不变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是参保人员在符合享受养老金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13、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哪些?
答:(一)按照缴费基数的11%进入个人帐户的本金;
(二)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
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每年出示一次个人帐户对账单,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结息年度。
14、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如何计算?
答: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利率和“月积数法”按年结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按不低于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一次。
15、参保人员流动时怎么办?
答: 参保人员流动时,其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照市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出处:浙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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