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7 08:57:01 南京工伤保险
申根国保险促销,详情咨询 0571-
6、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遵循原则?
答:(一)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资金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
(三)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原则。
(四)整体设计、互相衔接、统一管理、协调
|
|
发展的原则。
7、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制定政策、组织实施;国土部门协助当地政府负责被征地人员的核实和所需资金的测算和解缴;市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监督;计划、公安、建设、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工作,并协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本镇、区范围内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组织实施。
8、农村村民及被征地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农村劳动者享有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享有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并有权向经办机构查询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有关情况。参保对象应当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或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履行缴费义务。
9、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答: (一)
缴费基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上年苏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的50%确定。2004年为每月400元,今后每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二) 缴费比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5%,今后随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10、农民缴费时政府是如何补助的?
答:
为鼓励农村村民积极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实行市、镇(区)两级财政补助的办法。即参保人员的缴费,由个人负担40%,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负担30%。
凡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参保个人不缴费,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
【出处:浙江保险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