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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吴江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土地换社保)政策问答(四)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7 08:57:01  南京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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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间断缴费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间断缴纳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间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个人帐户不间断计息。

  17、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 (一)试行办

法实施之前,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 ,且其所有直系亲属已参加城镇或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村村民。家庭成员分立户口或分开居住的,确定其享受养老金资格时应合并计算;

  (二)本试行办法实施后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18、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怎么计算?

  答: (一)参保时已到达养老年龄,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月养老金为80元;

  (二)参保后到达养老年龄的,月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础性养老金:为每月80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19、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答: (一)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具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直接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实转移,缴费年限减半计算;也可以采取补缴的办法,补足差额及规定的利息后,缴费年限按实计算。

  (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转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实转移,到达享受养老金年龄时,其基础性养老金按加权平均计算。

  20、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调整?

  答: 参保人员的基础性养老金根据缴费基数增长情况、农村村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情况等可进行适当调整。

【出处:浙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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