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率先将原城镇集体企业纳入养老保险850名退休职工将老有所养
“我们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不用为下半生的生活操心了!”9月21日,今年61岁的宜城市大修厂退休职工张明全在该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完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后,显得非常兴奋。当日上午9时许,笔者看到10多名群众围在企业核定窗口前咨询和核定参保事项。
“宜城市在襄樊率先启动了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工作,850名‘小集体’退休职工都将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正在服务大厅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释相关政策的宜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李勇飞介绍,一直以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均未将乡镇属集体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参保范围。
今年年初,宜城市委、市政府将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参保工作纳入全年需要解决的重点民生工程,按照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精神,借鉴荆州市公安县、石首市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起草了《关于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意见》,提交政府市长办公室研究讨论后,于8月中旬正式在该市实施。
据了解,该市原城镇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以2007年度襄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由参保职工个人全额缴纳。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参保手续并缴齐费用的,从今年1月起就可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的退休人员可以每月领取平均650元以上的养老保险金。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108名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的核定和缴费工作,其它符合条件人员的参保手续正在申请和核定之中。 【出处:
襄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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