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
据福建日报6月1日报道,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0年,福建省将安排10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和7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开展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10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全部安排给中央苏区县,其中龙岩3个、三明4个、南平2个、漳州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7个,其中福州2个(含平潭)、厦门1个、莆田1个、泉州1个、宁德1个、漳州1个。目前,各设区市正抓紧第二批新农保试点申报工作,确保10月1日按时启动。
2010年初,晋安区、海沧区、福鼎市等9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2010年1月底开始,福建省陆续向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截至4月30日,全省符合条件的39.51万名60周岁及以上农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1.069亿元。
2010年初,晋安区、海沧区、福鼎市等9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2010年1月底开始,福建省陆续向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截至4月30日,全省符合条件的39.51万名60周岁及以上农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1.0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