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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8.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9 21:34:13  武汉缴费明细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市人大2号议案办理情况时介绍,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已达58.8万人,新推出征地农民、重度残疾农民和老农保人员衔接新农保的政策。

    据悉,今年市人大2号议案提出全市新农保按照“一年试点,两年展开,三年基本覆盖”的工作目标,要求2010年全市完成53.3万农民参保的任务。全市各试点区和承办成员单位围绕目标有序推进,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8.8万人,完成年初确定的扩面目标任务的110.3%。今年1-6月,收取保费1.81亿元,为15.15万名60岁以上的农民发放养老金8969.72万元。

    各试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下派宣传员深入基层,逐村逐户宣讲新农保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力争我市试点区农民参保率达85%以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新听取汇报。

    农民和老农保人员与新农保衔接的相关政策,让更多农民享受新农保普惠制度。

    新农保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费制度的衔接

    已纳入国家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区和乡镇(街),凡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不再享受原来的“5560”人员待遇,即每人每年8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已享受被征地农民“5560”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待遇的未满60周岁女性,可继续享受该项待遇,待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终止享受该项待遇资格,纳入新农保。

    未纳入国家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区和乡镇(街),已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费待遇的被征地农民“5560”人员可继续享受该项待遇,直至其所在区或乡镇(街)纳入国家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当月为止;纳入试点范围后,凡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转入新农保,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

    新农保与重度残疾农民保障制度的衔接

    农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凭区残联颁发的《重度残疾人证》,由区财政部门按新农保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用。今年上半年,各试点区人民政府为6500名肢残、智残等重度残疾人代缴了养老保险费额130万元。

    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的衔接

    已参加“老农保”的人员,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以2009年12月31日为限结算积累总额,与新农保个人账户合并,按新农保标准折算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并继续按新农保档次标准参保缴费。

    参加“老农保”已办理领取手续但不足60周岁的,在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自愿选择档次参加新农保,待年满60周岁后再将“老农保”养老金、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国家基础养老金三者合并享受。

    “老农保”参保人员也可以不缴费,继续享受“老农保”养老金,待年满60周岁时,再增发国家基础养老金。参加“老农保”已办理领取手续且年满60周岁的,直接增发国家基础养老金。

【出处: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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