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工伤保险费率最多可下浮50%
记者日前从江苏常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常州市出台相关办法规定,自2009年起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工伤事故发生少的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最多可下浮50%。为此,常州市本级统筹区的企业每年可少缴纳工伤保险费860万元以上。
符合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企业有加工制造业、费率为1%的一般工伤风险行业和采矿业等费率为2%的相对发生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标准为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随用人单位支缴率的升降上下浮动。上浮最高不超过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最低不低于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编辑:媛媛
【出处:中国经济网200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