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镇江市最近制定相关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管理相对松散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为单元,以工程总造价的1.5%为标准,为工程项目所用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农民工相对稳定,管理比较规范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实行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后,所发生工伤事故,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周小潭)
编辑:周帆
【出处:扬子晚报】
镇江市最近制定相关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管理相对松散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为单元,以工程总造价的1.5%为标准,为工程项目所用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农民工相对稳定,管理比较规范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实行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后,所发生工伤事故,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周小潭)
编辑:周帆
【出处: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