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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工伤保险6月起首次实行浮动费率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7 08:57:01  南京养老保险


    参保企业缴费不能吃“大锅饭了”。4月8日从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6月1日起,全市工伤保险将首次实行浮动费率,企业是否发生工伤事故,将直接影响其缴费费率的高低。目前,全市有上万家企业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缴费费率可打八折;有100多家企业可享受对折优惠。

 

    这次工伤费率浮动是结合全市工伤基金的收支情况测算确定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一类行业的单位,主要为服务行业的企业,这次不实行浮动费率,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对二、三类行业的单位,分别为工厂企业和高风险的化工、矿山企业,全部实行浮动费率。

 

    凡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企业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率为零、工伤基金零支付的用人单位,缴费下浮至行业基准费的80%。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企业全市有近1.2万家。这些单位中有104家,还被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A类企业,其中缴费可下浮至基准费率50%。对前三年工伤基金使用与缴纳比率为201%至400%的,用人单位缴费上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120%,共涉及164家企业;前三年,全市有206家企业的工伤基金使用与缴纳比率高达401%以上,这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将上浮至基准费率的150%。(郜国毅)

 

 

 

 

    编辑:周帆

【出处:江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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