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工伤事故频繁保险费率上浮
今起,泰州市市区61家企业因工伤事故频繁,要多缴工伤保险费了。这是自2008年《关于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对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上调。
据介绍,工伤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支缴率进行浮动。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两档。工伤事故频繁的用人单位将实行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用人单位连续两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两档。拖欠工伤保险费,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企业,将不得下浮工伤保险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黄东平说,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并不影响参保对象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主要就是让事故发生多、伤害程度高的单位增加缴费责任,让事故发生少、伤害程度低的单位降低缴费标准,从而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自觉抓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目前全市约有2万家用人单位、69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记者祁淑彬通讯员李琴)
编辑:新宇
【出处: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