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按时调整2067名工伤人员待遇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要求,对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进行清理核实和验证,截止3月1日,为全市符合条件2067名工伤人员全部调整了待遇。
此次调整后,享受1-4级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最低每月950元,配偶定期抚恤金最低每月480元,其他亲属定期抚恤金最低每月460元,破产企业5-6级工伤人员生活费最低每月907.94元。(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局 范涛 龙玲)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