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三措施提高企业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57号令)的有关规定,5月5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印发《关于年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长人社〔2010〕12号),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伤残人员、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和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采取三项措施提高了企业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该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局 易春鸣)
编辑:杜圆圆
【出处:中国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