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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月1日起开始核查社保领取资格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1 10:29:39  成都社保补缴


  2008-3-19

(记者 王科)记者日前从成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至6月20日,成都市将开展2008年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的核查工作及异地协查工作,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核查手续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各项社会保险。
  8类人员 4月1日起开始核查
  据悉,核查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20日 (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居住在成都市20个区(市)县的核查对象,范围包括8类人员。要求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 “一证两卡”(身份证、社保卡、联系卡)就近前往居住地核查点办理核查手续,并在联系卡上加盖2008年核查验证章,不得由他人代办代核,同时填报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费用全免 行动不便可预约上门
  据介绍,成都市20个区(市)县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都将设立核查点,实行全市通查通验,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因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核查点核查的人员,可预约核查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集中在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办理。
  因各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核查手续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各项社会保险。7月15日后,未查核人员可直接到其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补核查,也可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电子登记。外地离退休人员在成都市居住,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协查手续,可到居住地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随时办理,通过成都市“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查询。

  核查对象包括8类人员
  在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在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参保和征地农转非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由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代发基本养老金的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
  由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代发享受财政补贴的离退休人员
  移交退管站管理,在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破产改制企业死亡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
  凡养老关系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企业和个体参保离退休人员
  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
  在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抚恤金的工伤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

来源:天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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